金融监管总局允许银行将银团贷款的余额或承贷额部分转让
来源:中国金融网 2024年10月13日 22时21分
中国金融网首席金融评论员 汗青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银团贷款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此次政策的核心在于允许银行将银团贷款的余额或承贷额部分进行转让,旨在通过促进信贷资源的流动性,活跃银团贷款的二级市场。
根据新规,银行在进行银团贷款时,可以以未偿还的本金和利息为基础,采用整体按比例的拆分方式进行转让。这意味着,银行在面对资本压力或流动性需求时,可以将部分贷款额度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从而优化资产负担,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释放银行沉淀的信贷资源,允许更广泛的资金配置,促进市场流动性。同时,银行需要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信贷资产登记流转平台上进行事前集中登记,确保转让交易的透明度与合规性。
新办法还对银团贷款的筹组模式进行了改革,推出了分组银团模式。这种方式打破了传统银团贷款模式的单一性,提升了各参与银行的积极性。具体而言,银行可以根据贷款条件如期限和利率等,形成最多三个组别的银团贷款合同,在同一合同中向客户提供不同的贷款条件。这种灵活的筹组方式,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
在分销比例方面,政策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承贷份额的最低要求从20%降至15%,而分销份额的下限则从50%调至30%。此外,针对副牵头行和联合牵头行的承贷份额规定,每个牵头行的承贷份额不应低于银团融资金额的10%,且每家银行的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高于70%。这一变化,不仅降低了单一银行的风险集中度,也为更多银行参与银团贷款提供了空间,有助于实现风险分散。
新规明确了监管导向,强调银行在开展银团贷款业务时,必须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这一要求使得银团贷款的目的更加明确,促使银行在信贷投放时,更多地考虑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此外,办法还规范了银团收费的原则和方式,进一步完善了银团定价机制,以确保各方在交易中的公平性与透明度。这一系列措施将有助于提升银团贷款的市场效率,促进信贷资源的合理配置。
《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的发布,为我国银行业的银团贷款业务注入了新的活力。通过允许承贷额的转让、丰富筹组模式、优化分销比例等措施,银行将能更灵活地应对市场变化,提升信贷服务的效率与质量。同时,政策的实施也将促进金融市场的进一步成熟,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