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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诱骗贷款发出重要风险警示

来源:中国金融网   2024年05月24日 17时44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5-23-3.jpg


关于防范“套路运”“套路贷”等各类形式诱骗贷款的风险提示


中国金融网5月24日北京电 5月24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防范“套路运”“套路贷”等各类形式诱骗贷款的风险提示。


具体内容如下:


近期,有诈骗团伙虚假宣传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借助求职者“急于找到工作”心理,在网上发布“高薪招聘”“实习”等虚假信息,如成立空壳货运公司,用精编的话术诱导应聘司机申请贷款购车“入职”或缴纳加盟费,应聘司机提车后却遭遇接活难、退车难、退款难,最终未获得预期收入却背负大额债务。类似骗局还有假借招聘之名诱骗求职者以职位需要、培训费、材料费、保证金等名目收取各类费用,甚至诱导求职者通过贷款平台贷款支付相关费用。在此提醒包括求职者在内的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审慎决定是否需要办理贷款业务。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从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官网、社交媒体等多方面途径对招聘信息进行交叉验证,拒绝各类广告话术诱惑,对超出合理范围的高薪酬待遇、高回报承诺、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等保持警惕。审慎评估自身还贷能力,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决定是否需要办理贷款业务。


二是订立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认真辨别合同实质,区分借款合同以及租赁、买卖等一般民事合同,认真、完整阅读包括权利义务、应付费用、还款要求、违约责任等在内的所有条款,充分了解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警惕不断花样翻新的格式条款陷阱,不在他人的诱惑或催促下贸然签订合同,不随意授权他人代为办理,防止误签、误贷等导致财产损失。


三是办理贷款前要确认贷款机构是否具备放贷资质。银行保险机构应具备金融监管部门发放的相关许可证,消费者可通过金融监管总局金融许可证信息系统查询相关许可证信息。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应具备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发放的经营许可证或者认可的业务资质,且在经依法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业务。消费者应关注相关机构金融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明确的业务范围,避免从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办理贷款或者具备资质的机构超经营范围办理贷款。在接到金融机构信贷审核电话时,如实回答问题,避免在他人诱导下提供不实信息。


四是使用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及其他线上平台时应谨慎操作。使用互联网平台贷款时应认真阅读页面上的提示内容,明确相关法律后果,审慎进行人脸识别或电子签名。在使用电子平台购物或进行其他操作时,留意默认勾选选项,不轻易勾选“领取保障”“自动续费”等选项,避免因为一时大意而开通平台关联的贷款业务。


五是警惕“免费”“零首付”“限时”等营销词汇和宣传套路。注意识别非法金融广告,警惕不当诱导,拒绝过度负债,培养理性消费观念。贷款合同签订后,应当珍惜个人信用,按时依约还款。


消费者如发现涉嫌诈骗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报案或者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金融评论

警惕不断花样翻新的诱骗贷款陷阱


中国金融网首席金融评论员 汗青


随着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诈骗分子也在不断升级手段,利用各种花样翻新的诱骗贷款陷阱针对求职者、消费者展开行骗活动。5月2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防范“套路运”“套路贷”等各类形式诱骗贷款的风险提示,揭示了一些新型诈骗手法的危害性。


一则惊人的案例揭露了一伙诈骗团伙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到工作心理,通过虚假高薪招聘信息引诱应聘司机申请贷款购车,最终导致求职者陷入债务陷阱,付出巨大代价却无法获得应有的收益。这种以招聘、实习为名的诱骗手法,让人看到了骗子们不择手段、肆意妄为的无底线行径。


在应对这些险恶现象时,消费者首先需要具备审慎的风险防范意识。在面对各类高薪诱惑、零首付购车等虚假信息时,要学会拒绝盲目相信,多方求证,保持警惕。对于不清晰的费用、合同条款要仔细审查,避免陷入格式条款陷阱。更重要的是,要对自身的还贷能力有清晰的认识,避免因贪图便利而陷入财务困境。


此外,消费者在选择贷款机构时更应当慎重。确保所选择的机构具备相关放贷资质,避免因为贪图方便而选择不明来源的机构,导致贷款交易陷入风险。特别是在接到金融机构的信贷审核电话时,务必如实回答问题,避免因不实信息而引发的贷款风险。


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在使用线上平台时也要提高警惕。避免轻易点击“免费”“零首付”等诱人字眼,谨慎阅读相关提示内容,确保自己不会因为一时疏忽而陷入不必要的债务风险之中。


最为重要的是,消费者应当培养理性消费观念,警惕不当诱导,拒绝过度负债。签订任何合同前都要认真阅读,珍惜个人信用,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同时,一旦发现涉嫌诈骗犯罪的线索,及时向相关执法机构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需要更多的理性和谨慎,以防止不良信息对我们的伤害。金融诈骗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唯有增强警惕、提高风险意识,才能有效地防范各类诱骗贷款陷阱,保护自身和社会的利益安全。


除了个人防范措施外,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也需要加强对金融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完善的信贷监管机制,加大对虚假广告、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对金融诈骗犯罪的打击效果。同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规范其贷款业务,防范金融乱象的发生。


教育宣传也是防范金融诈骗的重要环节。通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金融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帮助广大消费者识别诈骗陷阱,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和弱势群体的金融风险教育,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财务管理意识。


建立起一个多方联动的防范机制也是防范金融诈骗的有效途径。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以及广大公众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金融诈骗行为。只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合作,才能有效地遏制金融诈骗活动的蔓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


防范金融诈骗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个人、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加强风险意识教育、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合作联动,才能有效地减少金融诈骗案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警惕不断花样翻新的诱骗贷款陷阱,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和生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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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诱骗贷款发出重要风险警示

来源:中国金融网   2024年05月24日 17时44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5-23-3.jpg


关于防范“套路运”“套路贷”等各类形式诱骗贷款的风险提示


中国金融网5月24日北京电 5月24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防范“套路运”“套路贷”等各类形式诱骗贷款的风险提示。


具体内容如下:


近期,有诈骗团伙虚假宣传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借助求职者“急于找到工作”心理,在网上发布“高薪招聘”“实习”等虚假信息,如成立空壳货运公司,用精编的话术诱导应聘司机申请贷款购车“入职”或缴纳加盟费,应聘司机提车后却遭遇接活难、退车难、退款难,最终未获得预期收入却背负大额债务。类似骗局还有假借招聘之名诱骗求职者以职位需要、培训费、材料费、保证金等名目收取各类费用,甚至诱导求职者通过贷款平台贷款支付相关费用。在此提醒包括求职者在内的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审慎决定是否需要办理贷款业务。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从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官网、社交媒体等多方面途径对招聘信息进行交叉验证,拒绝各类广告话术诱惑,对超出合理范围的高薪酬待遇、高回报承诺、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等保持警惕。审慎评估自身还贷能力,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决定是否需要办理贷款业务。


二是订立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认真辨别合同实质,区分借款合同以及租赁、买卖等一般民事合同,认真、完整阅读包括权利义务、应付费用、还款要求、违约责任等在内的所有条款,充分了解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警惕不断花样翻新的格式条款陷阱,不在他人的诱惑或催促下贸然签订合同,不随意授权他人代为办理,防止误签、误贷等导致财产损失。


三是办理贷款前要确认贷款机构是否具备放贷资质。银行保险机构应具备金融监管部门发放的相关许可证,消费者可通过金融监管总局金融许可证信息系统查询相关许可证信息。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应具备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发放的经营许可证或者认可的业务资质,且在经依法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业务。消费者应关注相关机构金融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明确的业务范围,避免从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办理贷款或者具备资质的机构超经营范围办理贷款。在接到金融机构信贷审核电话时,如实回答问题,避免在他人诱导下提供不实信息。


四是使用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及其他线上平台时应谨慎操作。使用互联网平台贷款时应认真阅读页面上的提示内容,明确相关法律后果,审慎进行人脸识别或电子签名。在使用电子平台购物或进行其他操作时,留意默认勾选选项,不轻易勾选“领取保障”“自动续费”等选项,避免因为一时大意而开通平台关联的贷款业务。


五是警惕“免费”“零首付”“限时”等营销词汇和宣传套路。注意识别非法金融广告,警惕不当诱导,拒绝过度负债,培养理性消费观念。贷款合同签订后,应当珍惜个人信用,按时依约还款。


消费者如发现涉嫌诈骗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报案或者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金融评论

警惕不断花样翻新的诱骗贷款陷阱


中国金融网首席金融评论员 汗青


随着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诈骗分子也在不断升级手段,利用各种花样翻新的诱骗贷款陷阱针对求职者、消费者展开行骗活动。5月2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防范“套路运”“套路贷”等各类形式诱骗贷款的风险提示,揭示了一些新型诈骗手法的危害性。


一则惊人的案例揭露了一伙诈骗团伙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到工作心理,通过虚假高薪招聘信息引诱应聘司机申请贷款购车,最终导致求职者陷入债务陷阱,付出巨大代价却无法获得应有的收益。这种以招聘、实习为名的诱骗手法,让人看到了骗子们不择手段、肆意妄为的无底线行径。


在应对这些险恶现象时,消费者首先需要具备审慎的风险防范意识。在面对各类高薪诱惑、零首付购车等虚假信息时,要学会拒绝盲目相信,多方求证,保持警惕。对于不清晰的费用、合同条款要仔细审查,避免陷入格式条款陷阱。更重要的是,要对自身的还贷能力有清晰的认识,避免因贪图便利而陷入财务困境。


此外,消费者在选择贷款机构时更应当慎重。确保所选择的机构具备相关放贷资质,避免因为贪图方便而选择不明来源的机构,导致贷款交易陷入风险。特别是在接到金融机构的信贷审核电话时,务必如实回答问题,避免因不实信息而引发的贷款风险。


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在使用线上平台时也要提高警惕。避免轻易点击“免费”“零首付”等诱人字眼,谨慎阅读相关提示内容,确保自己不会因为一时疏忽而陷入不必要的债务风险之中。


最为重要的是,消费者应当培养理性消费观念,警惕不当诱导,拒绝过度负债。签订任何合同前都要认真阅读,珍惜个人信用,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同时,一旦发现涉嫌诈骗犯罪的线索,及时向相关执法机构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需要更多的理性和谨慎,以防止不良信息对我们的伤害。金融诈骗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唯有增强警惕、提高风险意识,才能有效地防范各类诱骗贷款陷阱,保护自身和社会的利益安全。


除了个人防范措施外,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也需要加强对金融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完善的信贷监管机制,加大对虚假广告、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对金融诈骗犯罪的打击效果。同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规范其贷款业务,防范金融乱象的发生。


教育宣传也是防范金融诈骗的重要环节。通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金融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帮助广大消费者识别诈骗陷阱,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和弱势群体的金融风险教育,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财务管理意识。


建立起一个多方联动的防范机制也是防范金融诈骗的有效途径。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以及广大公众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金融诈骗行为。只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合作,才能有效地遏制金融诈骗活动的蔓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


防范金融诈骗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个人、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加强风险意识教育、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合作联动,才能有效地减少金融诈骗案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警惕不断花样翻新的诱骗贷款陷阱,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和生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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